格式五 教育訓練場所之設施
訓練場所名稱: 負責人姓名:
教
室
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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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 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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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面積 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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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容納人數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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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教室面積應超過30㎡,平均每一學員應佔有之面積,其教室面積在30㎡以上未滿55㎡者,須有1.5㎡以上;55㎡以上未滿70㎡者,須有1.4 ㎡以上;70㎡以上者,須有1.3㎡以上。但每間總面積不得超過500㎡。
二、每一教室最大容量以60人為原則,但作業環境測定人員教育訓練以30人為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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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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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面積 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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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容納人數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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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教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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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面積 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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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容納人數 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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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
學
設
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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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桌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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桌面積原則上應大於0.25㎡,但作業環境測定人員教育訓練原則上應大於0.96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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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可容納人數設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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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桌椅應符合成人使用,桌面照度應在300米燭光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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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(白)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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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積應大於3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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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間教室 1 個黑(白)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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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內音量應在70分貝以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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擴音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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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間教室應備 1 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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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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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影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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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間教室應備 1 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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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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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腦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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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所至少 1 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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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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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槍投影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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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所至少 1 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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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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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水及盥洗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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飲水設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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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所至少 1 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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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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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便池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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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所每60人 1 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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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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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便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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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所每60人 1 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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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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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便所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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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所每60人 1 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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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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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
場
標
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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訓練場所標示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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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場所至少 1 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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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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應載明訓練單位名稱、負責人及辦理訓練之種類,並附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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逃生避難指示圖及方向指示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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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間教室各備 1 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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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際設備 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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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照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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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註:教室位置及面積、黑板及課桌椅之配置、盥洗設備等應標示於檢附之平面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