附表十二之一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、時數及講師資格



附表十二之一 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、時數及講師資格
項次
課程名稱
時數
講師資格
醫事法規
2
(一)任教大專校院相關課程,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者。
(二)具有衛生行政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者。
勞工健康及職業傷病補償相關法規
2
(一)任教大專校院相關課程,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者。
(二)具有勞動檢查員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者。
(三)具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者。
勞工安全衛生概論
4
(一)任教大專校院相關課程,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者。
(二)具有工業安全、工業衛生、職業醫學等相關科系博士學位,並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。
(三)具有工業安全、工業衛生、職業醫學等相關科系碩士學位,並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。
(四)具有勞動檢查員三年以
上相關工作經歷者。
(五)具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者。
(六)大專校院相關科系畢業,具有勞工安全管理師或勞工衛生管理師資格,並有七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。

工作現場巡查訪視
2
工作場所毒性傷害概論
2
(一)任教大專校院相關課程,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者。
(二)具有工業安全、工業衛生、職業醫學等相關科系博士學位,並有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。
(三)具有工業安全、工業衛生、職業醫學等相關科系碩士學位,並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。
(四)具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者。
職業傷病概論
4
具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者。
職業傷病預防策略
2
勞工選工、配工及復工概論
2
災變應變計畫/緊急醫療照顧方案管理
6
(一)任教大專校院相關課程,具三年以上教學經驗者。
(二)具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者。

健康監測與健檢資料之分析運用
4
十一
職場健康管理
6(含實作3小時)
(一)具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明者。
(二)大專校院護理科系畢業,具五年以上實際從事職場勞工健康服務工作經歷者。

十二
職場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
8(含實作4小時)
十三
勞工健康服務計畫品質管理與稽核
2
十四
職業衛生護理與勞工健康服務工作
4
具有護理博士學位,並有一年以上實際從事勞工健康服務工作經歷、或具有護理碩士學位,並有三年以上實際從事勞工健康服務工作經歷,及大專校院護理科系畢業,具五年以上實際從事勞工健康服務工作經歷者。
備註:實作課程需撰寫一份計畫或實務作法報告書,並經該授課講師審核通過。